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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全省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实地评估安排的通知
时间:2019/11/4 10:24:16



来源:江西社会组织网

赣社管函20195

各全省性社会组织:
   根据《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》(民政部令第39号)的规定,2018年我局已发布《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》。目前,已完成评估申报、资格审查、名单公示、第三方评估机构遴选等工作。为确保实地评估有序开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  一、评估指标与等级
   在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指标基础上,根据我省社会组织实际情况,对评估指标进行修改和细化,制定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指标(详见附件1)。评估指标体系采取计分制,满分为1000分。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,有效期为5年。 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(AAAAA)、4A(AAAA)3A(AAA)2A(AA)1A(A):
(一)5A级,得分在9501000分之间;
(二)4A级,得分在900949分之间;
(三)3A级,得分在850899分之间;
(四)2A级,得分在800849分之间;
(五)1A级,得分在700799分之间。
   二、评估机构及职责
   省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和资格审核等日常工作,具体事务性工作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——江西省家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担。
   三、参评单位与实地评估时间安排
   根据自愿申报和资格审核情况,现公布参评的社会组织名单及实地评估时间安排。(详见附件2
   四、有关要求
   (一)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。开展社会组织评估,是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,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、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,是社会组织全面了解自身建设情况,不断规范管理、提升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。参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,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,合理安排,精心组织,切实抓好落实,抓出成效。
   (二)认真准备,积极配合。各参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估工作的相关程序开展工作,按要求报送评估材料,积极配合实地考察等工作,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。
   (三)严格程序,确保质量。第三方评估机构要客观公正实施评估,不得利用评估谋取不正当利益,在各个环节上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确保评估工作不走过场,取得预期效果。


江西省社会组织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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